[摘要]霧霾污染對我國城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產生了一系列不良后果。生產性服務業作為典型的知識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在城市空間的合理集聚對促進服務業結構高級化、加快制造業轉型升級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動能具有關鍵性作用。那么,生產性服務業集聚是否具有減霾效應?基于2007-2018年我國281個地級市數據,運用GS2SLS和中介效應模型分析了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對城市霧霾污染的影響。結果顯示:霧霾污染具有典型的空間傳染性,生產性服務業集聚能顯著抑制城市霧霾污染。不同城市規模和集聚特征下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的減霾效應呈現不同特點,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的減霾效應僅在大城市和特大及以上城市顯著,多樣化集聚的減霾效果大于專業化集聚,高端生產性服務業集聚減霾效果顯著,而中低端集聚減霾效果并不顯著。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主要通過促進城市技術創新、產業結構優化和能源結構清潔化等路徑實現減霾效應。據此提出政策建議:一是推動城市間污染協同治理,完善大中小城市一體化環境治理機制;二是加快推動產業融合,合理引導城市空間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三是助力產業轉型升級,促進不同產業間協調共生;最后要因城施策,優化生產性服務業內部結構。
[關鍵詞]生產性服務業集聚;霧霾污染;空間傳染性;減霾效應;污染協同治理
[作者簡介]王磊,石河子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產業轉型與區域可持續發展;付奎(通訊作者),石河子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產業經濟與區域經濟;鄧昌豫,博士,石河子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區域轉型與可持續發展。
[引用方式]王磊, 付奎, 鄧昌豫. 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具有減霾效應嗎?[J]. 產經評論, 2022, 13(2): 99-116.